古贝春酒厂旧址开展一期修缮工作

新闻分类:集团新闻  来源:文化中心 李国锋  发布日期:2024-01-06

      12月上旬,位于老城镇的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古贝春酒厂旧址按照省文旅厅的批复意见展开了修缮工程,工程旨在对该旧址进一步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

      本次修缮工程为一期的第一部分,包括粮库1、粮库2、车库、粉曲车间、地磅房和制曲车间等6处文物建筑的深化设计施工以及所处院落的环境整治、路面铺设和景观提升,计划工期180天,总投资500万元,项目资金由省级文物专项经费提供。项目施工方山东省乡土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详细的勘察设计,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根据设计方案,工程将对所属6处文物建筑进行加固施工,本着“修旧如旧”“可逆性”等原则,对文物建筑进行科学修复,达到保护文物建筑,便于今后开发利用的目的。随着修缮工作的深入开展,古贝春酒厂旧址整体面貌将得到极大提升。
      公司总经理张洪昌高度重视本次修缮工作,指示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强化工程质量、投资控制,合理合法合规使用上级文保经费,争取将该工程做成古贝春集团文旅亮点工程。
      古贝春酒厂旧址是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位于武城县老城镇小屯村,1952年,当地政府与民间酿酒作坊在清光绪至民国年间古井、古窖池的基础上,于今老城酒厂(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老城镇小屯村)处进行公私合营成立“国营武城酒厂”。此后,中国驰名商标“古贝春”“古贝元”在此诞生。古贝春酒厂旧址基本保留了20世纪60-80年代的整体布局和建筑风貌,较完整的展示了酿造流程、生活场所及办公场所。经过逐级申报,2021年1月被省政府列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