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贝春集团

秋过闻酒香

2016-12-03

窗外,清风小过,花影涂地,雨帘娑婆,一抹秋韵随风潜入。国人,总是对秋、对酒有着扯不断的情缘。酒为天之美禄,百药之长。乃是自原始时代以来给予人间的最高饮品,已被太多的文人雅客所推崇。

白居易在诗中写道:“更待菊黄家酿熟,与君一醉一陶然。”讲的是秋天。而李白的“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说的也是秋天。秋水长天饮美酒是人间美事。熟悉文史者都知道苏东坡的《前赤壁赋》,“举酒属客,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喝到兴头上,还“扣舷而歌”,最后喝得酩酊大醉,“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

秋水长天,秋过且言酒水、话佳肴。酒是古贝春酒,酒质冷冽透明而沉稳,隐喻着无尽的奥妙,蕴含着儒家道家的经典,酒是好酒自不必说。所谓的肴就是下酒菜,《诗经·小雅》:“彼有旨酒,又有嘉肴。”自古美酒配佳肴,陆游《雁翅峡口小酌》:“欢言酌清醥,侑以案上书。虽云泊江渚,何异归林庐。”屈大均《吊雪庵和尚》:“一叶《离骚》酒一杯。”

鲁西北的初秋还有点热。傍晚的街边还有许多摊位,都备着鲁西北人钟爱的五粮佳酿古贝春,酒肴就是简单的农家特色,煮毛豆、煮花生,或者切点猪头肉拌上黄瓜,就是市民心仪的下酒菜了。当然也有酒友会点上一盘滋味颇厚的田螺,一盘田螺陪到底儿了。期间当然也少不了烤串儿,复杂点的,再点上一盆小龙虾,香辣劲爆,一口美酒,一口肴儿,不羡如来不羡仙。

渐渐的秋风凉起来,鲁西北人好客,三五好友,开始隔三差五轮流做东,今天去你家喝上一场,明天到我家品上几杯,酒不缺,家家备着古贝春。酒肴也不会太过复杂,炒上两个时令素菜,拌上一盘苦菊或者黄瓜。然后从散落在街头巷尾的小摊旁买上一盘酱牛肉、酱猪蹄,或者蒸条鱼、炒盘肉丝、炖锅排骨,便开始了话人生,品岁月,家宴要的就是这个气氛。俗话说花生仁儿、豆腐皮儿,里里外外自己人儿。偶有知己二人对饮,一盘凉拌白菜心,一盘葱丝拌豆腐皮,一盘花生米即可饮酒至微醺。

中国是最早酿酒的国家,一部文学史就是一部酒的历史,几乎每一页都散发着浓厚馥郁的酒的芳香。《诗经》305篇,就有40多篇是与酒有关的。而鲁西北大运河畔的古贝春就是鲁西北人液体的故乡,鲁西北有好酒,而真正懂酒的人对酒肴是没有要求的。一杯佳酿,适合独酌,三五颗花生即可。抑或一根长豆角蘸酱,一个西红柿拌白糖。百家讲坛最年轻的主讲人魏新曾在《魏道泉城》说过,老北京的人力车夫,有个铁钉就能喝一壶,喝两口把铁钉放在嘴巴里漱漱,就是用那点铁锈的味道下酒。那个时候,古贝春应该还叫小米香吧,通过大运河漕运到皇城根儿下,老北京人喝着贝州小米佳酿,含着铁钉,喝的是平安,品的是艰辛。人力车夫体格好,大概就是因为喝了贝州酒不缺营养,含着铁钉不缺微量元素吧。

酒,品的是心情。人参、鱼翅、熊掌、猴头、燕窝山珍海味摆满一桌子,喝酒不一定香。常常会想起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一碗酒,一碟茴香豆,喝得简单,喝得安闲,也不失为一种境地。小时候是生活在农村的,村里的男人,每到晚上爱喝点酒,在地里劳动一天,喝点酒能舒筋活血解除疲劳。常常是女人和孩子们早已吃完饭,男人们还在慢悠悠地喝酒。小时候我家住在村子里,有个本家大伯,叫赵金耀,因为桀骜不驯且好饮,媳妇带着孩子远嫁他乡,他与老母亲一起生活。那个时候农村的院子没有院墙的多,他家的院子紧挨着大街。夏日,他坐在院子里也就坐在了街边,放上一个小方桌,边喝酒边拉弦儿。金耀大伯当过兵,有个哥哥在南京据说是个不小的官员,会吹口琴会拉二胡的他在那个闭塞的农村也算是个多才多艺之人。每到傍晚,吃过晚饭,我们一帮小孩就喜欢聚在金耀大伯家的院子里,听他拉二胡,看他喝酒。他那个时候喝的是古贝春的前身,就是那种绿油油的玻璃酒瓶装的“武城大曲”,带有锯齿的铁盖子是我们争相索要的玩具。酒肴有时候是一小碟煮黄豆,十几颗黄豆他能吃一晚上。看起来喝了一晚上,其实喝得并不多。用那种大肚细脖敞口的酒壶,在碗里倒上热水烫着,倒在小酒盅里喝。每喝一小口,都要发出“嗞儿、哈”的声音,微微眯着眼睛享受着白酒辛辣的刺激。那个年代虽然生活匮乏,但金耀大伯因为大城市里有个当官的哥哥,生活条件也不算太过寒酸,但从没有看到过他为喝酒要专门炒菜的时候。除了十几颗煮黄豆,那个时候他最好的酒肴是一点豆腐乳,或者一块豆腐干,或者一块臭豆腐。有时候奶奶高兴,看他干活了也会为他煮上一个咸鸡蛋一切两半给他下酒。这无疑是最好的奖赏了,自己养的鸡下的蛋,自己腌制。因为腌制的时间长,蛋黄已经发黑,蛋清也几乎腌黏了,闻着有一种特有的臭味,但大伯吃起来那种享受,到现在我想起还会咽口水,似乎没有任何一种下酒菜能与之相比。大伯吃咸鸡蛋的时候,明显比吃别的东西仔细。用筷子一点一点挑着吃,一口吃一点。我明白,这并不单单是因为咸,还因为舍不得大口吃。有一次我看到他在用一块核桃大小的东西下酒,黑黢黢的。他喝一口酒,就把那块东西举到眼前仔细地左看右瞧,然后找准一个部位掐下一点点放到嘴里,悠悠地嚼着,随之脸上溢出十分的满足,仿佛是在品尝一种绝世佳肴。他就着那块黑黢黢的东西喝了一晚上酒,没有其他的菜,他喝得竟是那么津津有味。我实在是忍不住好奇心,悄悄问金耀大伯吃的什么酒肴,大伯告诉我,是把一块咸菜疙瘩放在锅底下烧烧,有一种特殊的香味后就可以拿出来下酒了。在恬静知足的心态下,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那种低饮浅酌的心性。

酒是不会淡的,就像乡情一样的厚重。如今那些往事成为了永久的记忆,一切都已远去。每每得到回老家的机会,便会久久地站在街边的院子里,慢慢地品味着岁月的醇香,经久地回味着。闭目思忆,虽滴酒未沾之,但儿时的乡情、乡音也如当年的“武城大曲”一样香醇,恍如昨事。如今酒尚在,老屋老乡却已不再,岁月在一丝一丝逃逸,但那酒的甘醇伴着浓浓的乡情依旧甘洌在心。

如今吃酒坐下便是七碟八盘地摆满桌面,山珍海味应有尽有,色香味俱全。可过去这种简单清纯的生活画面,却牢牢镶嵌于心头,经久不消。酒在我国有着长长的历史,所以美酒配佳肴也衍生出了酒文明。近代文人郑振铎曾有“不要酒菜,以背《红楼梦》诗文下酒”的经历。丰子恺在《湖畔夜饮》中说:“我觉得世间最好的酒肴,莫如诗句。”以酒助兴,是从古代文人雅士风流蕴藉中一路走来的先例。喝酒无需酒肴,却是发生在丰子恺和郑振铎的对饮。有资料载,说两人对饮,桌子上方正好贴着数学家苏步青的诗:“草草杯盘共一欢,莫因柴米话辛酸。春风已绿门前草,且耐余寒放眼看。”两人以诗下酒,可见文人之情调和雅兴。

无论是文人的以诗下酒、路人的田螺烤串小龙虾下酒,还是农人的咸菜疙瘩就酒,因了古贝春,喝的都是贝州春天的生活,品的都是贝州春天的岁月。